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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聘60名大学生村官当消费维权联络员
村官为农民挽回损失近10万
  • 2011年12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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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2月1日讯 (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刘奇) 12月1日,记者从枣庄市工商局获悉,为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亭区工商分局先后选聘60名大学生村官成为消费维权联络员,一年来他们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
  据山亭区工商分局局长王军介绍,分局于去年3月从山亭区大学生村官中首聘20人担任农民消费维权联络员,让他们成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实现了农民投诉不出村、疑难投诉不出镇,使农村消费者在家门口就能够维权。
  今年8月,分局又增聘40名大学生村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和10名在村中任职的老干部为消费维权监督员,由他们组成“蓝(村干部)青(大学生村官)组合”,共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先后共接受咨询服务350余次,受理投诉50余起,处结率达95%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
  今年24岁的侯少鹏是2008年被选聘到洪门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也是首批被山亭区工商分局聘任的大学生村官消费维权联络员。
  今年9月,洪门村村民王昌海在村小卖部买了5瓶过期啤酒。经过侯少鹏的调解后,店铺及时给予更换。王昌海高兴地说:“过去真不愿意为这几瓶啤酒跑到工商所,现在不用出村就能很快给调解,真是方便。”
  在担任联络员一年多的时间里,侯少鹏共进行消费维权宣传6次,接受村民消费咨询1000余次,成功调节消费纠纷26起,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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