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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管养“四级”资金支持
  • 2011年12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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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通讯员 王杰 记者 吕增霞) 一直以来,资金问题是能否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关键,目前东营市已初步形成以县为主,中央、省、市补助的“四级”资金支持模式。
  据了解,除中央车购税、省大中修补助外,市级按照每年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县财政按照县道不低于5000元/公里、乡道2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
  垦利县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以奖代补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广饶县财政每年拿出3000万元、东营区拿出1500万元、垦利拿出1000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改造;此外,各县区还不同程度地争取到油田资金支持。随着养护资金来源渠道逐步稳定,为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顺利开展,以持续、良好的通行保障能力服务群众出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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