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
48家单位上街“摆摊”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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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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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董传同) 12月4日是全国普法宣传日,德州市48个单位数百名工作人员在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传递法制理念,介绍常用法规。 4日上午9点,在中心广场湖滨大道两侧的人行道上,一个个宣传摊点一字排开,从东方红路一直延伸到文化路。工商局、国税局、银监局等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悉数到场。工作人员一边向路人发放普法材料,一边接受市民的咨询。 大学生创业享受哪些优惠?传染病如何预防?地税发票怎么使用……记者从一份份宣传纸和小册子上发现,很多法律常识和生活密切相关,极为实用。这些法律知识经过一定的筛选和解读,读起来也比较轻松。 德州市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德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下文组织了这次宣传活动,一共有48个单位参加。这次活动还从市直单位和德城区抽掉了25辆普法宣传车,沿市区主干道进行普法宣传。 “头一次见这么大阵势的宣传活动。”不少经过宣传现场的市民感叹,上次太阳城大会宣传低碳生活也没有这么大的规模,从声势上就可以引起大家普法的关注。也有市民表示,普法宣传固然重要,也希望各部门能踏实为百姓办事,做到依法行政,在守法方面给市民做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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