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申请法院“支付令” |
一企业被追缴工会会费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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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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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2月4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解品彩 王海光) 威海一家具制造企业拒绝向工业新区总工会缴纳工会会费,工会向法院请求立案强制执行,获法院支持,家具企业不得不缴纳了拖欠近两年的工会费25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当于每月15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当月工会经费。但从2009年到今年10月,威海万紫千红家具有限公司一直没有向工业新区总工会缴纳经费及其他费用,总计251157.26元。威海工业新区总工会经多次催缴无效,11月1日,向环翠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万紫千红家具有限公司支付。 环翠法院立案庭审查认为,威海工业新区总工会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经院长批准,制作了(2011)威环督字第2号支付令。支付令送达前,万紫千红家具有限公司主动全额支付了欠缴多年的工会会费及其他费用,并承诺今后按期缴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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