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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农民工在老板家过年
  • 2011年12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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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松刚
  他们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政府的帮助,可是,一切似乎还不够强力。他们的努力,与他们的获得的回报,并不成正比。应当得到的工资,甚至都有可能被恶意剥夺。
  日照莒县的王中华在潍坊坊子区一工地打工半年,临近年关还有8万多元无法讨回,身上只有24块1毛钱的他搬进老板家中,“如果要不回,就在老板家过年。”王中华这样告诉记者。(齐鲁晚报·今日潍坊C05版)
  时至年关,虽然政府部门出台多项措施,帮助弱势的农民工讨要“回家过年的工资”。但是,农民工讨薪问题像往年一样,再次掀起讨薪大潮,成为了一座文明城市中不和谐的音符。这些音符的受害者,在潍坊每一座建筑、每一个最辛苦的岗位上,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当他们为这座城市的美而付出后,他们希望,能够带着属于他们的回报回到老家的农村,过一个温馨的年。 
  大多数农民工明显缺乏自我维权意识,在遭遇讨薪难时,他们通常习惯性地采取最笨拙的方式——跟在老板后面,也就是所谓的“讹人”。
  这个办法或许有效,但是,面对越来越精明的老板们,他们早就想好了金蝉脱壳的应对之策。走法律程序,他们没有这样的觉悟,或者有这样的觉悟,却找不到门路,找到了门路,又被人撵走。所以,作为舆论监督的媒体,才会接到众多农民工兄弟的求助。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面对如此众多的求助,媒体又能做什么,帮到多少人呢?
  我们能够看到,面对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法规并不少,有关部门也专门设立清欠办等机构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但是在实际的运行当中,法律似乎变得有些“疲软”,这一方面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在法律执行中的“不够给力”。政府部门面对讨薪急切的农民工,也应当耐下心来,做到感同身受,成为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真正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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