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勒索华联商厦60万元 |
男子造“诈弹”获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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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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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2月5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解品彩 王军) 本报曾于11月2日以《商厦放“诈”弹 男子被公诉》为题,报道了今年6月2日上午在华联商厦安放“诈弹”的王某被公诉一事,近日,王某被环翠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因对1986年当地政府拆迁自己在百尺所村的老家住房补偿不满,今年6月2日10时许,王某为引起政府注意,在百尺所村的租房内,用手机分别拨打威海华联商厦办公室、威海市长热线,称其在华联商厦内放置了一枚遥控炸弹,要求华联商厦半小时内准备好60万元,否则引爆炸弹。 威海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商厦调查,疏散群众,排爆搜查近两个小时,发现华联商厦内并无炸弹。当日14时许,王某某被抓获。 环翠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而在2005年6月8日,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王某曾被威海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7年3月20日,又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王某被北京密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去年10月获释。鉴于王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环翠法院认定王某系累犯,但他当庭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于近日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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