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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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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2月5日讯(记者 冯砚农) 5日,文登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文登某商场送货人员在给自己运送新家具时,由于操作不当将家具及室内实木地板划坏。刘先生向商场提出退货并索要双倍赔偿,商家只答应退货,但不赔偿任何损失。“划坏的地板谁负责,这几天来回奔波的精神损失谁埋单?”刘先生想知道自己要求双倍赔偿有没有依据。 11月30号,刘先生在文登市某家具商场花费3200元购买了一套组装家具,商场销售人员表示提供搬运和安装服务,没想到在安装过程中,工人将家具和家中地板划坏。刘先生开车去和商场交涉,向负责人员提出退货,还要求双倍赔偿。然而,商场方面只负责退货,对于刘先生赔偿要求并不理会。“先不说开车来回跑的油钱,我这两天买家具搬家具浪费的时间怎么算啊?”刘先生认为,商家售后服务时出错,给自己造成损失,自己当然可以申请双倍索赔。 针对刘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文登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法》规定,商品质量存在问题的,经营者应予以补救,负责对不合格商品采取退、换的措施,但不存在双倍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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