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 |
老人存款为何频频“存错”? |
监管部门:银行应防止误导销售,真正为客户着想 | |
- 2011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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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若松 12月6日,本报C13版《老人存款,10万现金存成基金》一事见报后,不少热心读者和律师纷纷打来电话,对这种银行业界存在的不良现象予以谴责。 而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份以来,本报96706读者热线收到的来自全省各地有关“存款变保险”、“存款变基金”的电话就有20多个,并且其中受害者也均为老年人。老人到银行存款为何会频频存“错”?相关监管部门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客户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又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呢? 银行大厅 老人一进门,客服扎堆相迎 6日上午,记者来到和平路一家银行。 “大妈,您办什么业务呀?”上午10点左右,见一位身穿棕色棉袄的老大妈步履蹒跚地走了进来,几位身穿制服的女性工作人员立马快步凑上前去,其中行动最快的一位迅速挎上了老人的胳膊,笑着聊了起来,其他几位见状后便没有再进一步靠近,而是接着来回转悠等待下一位客户。 “姑娘,你帮我看看,存钱咋办理呀?”老人轻声询问道。听说老人是来存钱的之后,这位工作人员随即询问:“大妈,您是想存普通的呢,还是利息高一些的呢?” 老人愣了片刻,回答说就是普通的存钱,不要那些乱七八糟的。女客服听罢又继续介绍了几句,见老人有些不耐烦后只好作罢。与此同时,记者在走访其他几家银行时发现,同样的场景着实较为常见。 对于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银行相关负责人称,大厅里有银行的理财顾问,他们可以向客户推介相关理财产品,但是一些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规范银行在培训过程中都曾多次明确强调,“不过也不排除某些员工为追求业绩做出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监管部门 “卖者有责”,银行应合规销售 眼看着家里老人辛苦攒下的积蓄大缩水,做儿女的很是痛心,“银行工作人员明知道老年人不懂得这些理财产品,还向他们推介,尽管从字面上来看老人是签了字没错,但情理上来说这不是昧着良心做事吗?”父母存款遭遇问题的孙女士说。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5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37条就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近日就2012年1月1起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也明确指出,该办法的背景正是基于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一些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等情况,使客户合法权益和商业银行声誉受到损害,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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