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2月08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聊城12月7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近日聊城气温持续降低,为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聊城市住建委下发了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没有冬期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冬期不得施工。 根据通知,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均应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方案,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报当地质监机构备案。凡没有冬期施工方案或不具备冬期施工措施的,均不得进行冬期施工。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搜集气象资料,准备好遮挡寒风的物资材料。 进入冬期施工状态后,内外墙抹灰、涂料(油漆)楼地面、防水工程、外墙保温以及其他湿作业施工等质量受低温影响较大的分项、子分部工程,应停止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