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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没钱就抢 18小时内被抓
目前,作案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 2011年12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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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7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李守坤 韩建华) 年仅27岁的男子李某被政法机关处理3次后仍不思悔改。12月5日,他持刀将女子曹丽丽(化名)捅伤并抢劫现金3000元、手机1部、身份证1张及多张银行卡后潜逃。18个小时后,该男子被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民警抓获归案。12月7日,该男子被刑事拘留。
  12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家住胜东社区某小区的曹丽丽在楼下被一名持刀男子拦住。“歹徒先用左手拿刀顶在曹丽丽的腰部让她把钱拿出来,然后将其拉到楼道西侧。”办案民警说,歹徒逼她拿钱,曹丽丽急中生智大喊“老公,快下来”,接着喊出了老公的名字。于是,男子捅了曹丽丽的臀部一刀,同时抢走了曹丽丽的包,搭乘一辆出租车逃窜。
  后经医生诊断,曹丽丽的右臀部伤口长达4公分。案发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在滨海公安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民警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踪。12月6日下午3时许,民警在东城八分场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7岁,博兴县人)抓获。
  审讯中,李某交代他曾于2001年6月4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博兴县公安局曹王派出所民警抓获,2001年8月24日被博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2001年10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投案自首,之后被博兴县公安局曹王派出所取保候审,最后作赔偿对方处理;2010年1月3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博兴县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10月19日投案自首后,办理了取保候审。他今年11月来到东营,在八分场租住某宾馆并在劳务市场打工。“最荒唐的是,他的作案动机居然是‘最近没钱了,也借不到钱,天也不好没活干,就想着出去抢点钱花’。”办案民警说。
  截至滨东分局民警将李某抓获时,他抢到的3000元现金已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12月7日,李某已被滨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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