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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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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曹剑) 6日、7日,宁阳县消防大队联合葛石镇派出所开展清剿火患的专项行动,其中4人因违法销售汽油、液化气被治安拘留7天。 葛石镇派出所民警马勇告诉记者,6日上午8点至7日下午4点,他们和宁阳消防大队的消防监督员一起,在九小场所排查火灾隐患,共排查60多家。马勇告诉记者,两天的行动中,最严重的有4人因违法销售易燃易爆物品被治安拘留。“6日,有三个人,其中两人是卖汽油,一人卖液化气,今天有一个,是卖液化气的。”马勇说,4人都是由于没有取得销售资质,并且没有到消防大队备案。据了解,4人均被治安拘留7天,并处罚款。 排查中,不少小厂房的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消防器材过期、灭火器气压不足,还有一些未经消防验收就自己投入使用的商店等。此外,电线乱挂、电线老化等现象也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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