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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却无工友敢作证 |
男子挤伤手指后,工伤认定遭遇波折本报记者苑菲菲 | |
- 2011年12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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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经过了治疗,但王春强的拇指还是不能弯曲。 本报记者 苑菲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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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烟台新东方冶金有限公司做电工的王春强,4个多月前挤伤手指。虽然厂方垫付了医药费,但事后却不肯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当伤者主动申请了工伤认定后,令人尴尬的是,依然没有工友愿意出面做证人,证明伤者是在工作期间受伤。 工人>> 受伤后, 自行申请了工伤认定 从河北来烟台打工的王春强今年5月1日开始在烟台新东方冶金有限公司二轧钢厂做电工。7月15日,王春强在维修行车过程中,被行车挤压到左手拇指。在解放军第一○七医院做了手术,治疗了半个多月后出院。此次挤压导致他的拇指变形,无法弯曲,不能再从事高空电工作业。 王春强说,单位一直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出事后厂方虽然允许他继续住在宿舍,但因无法工作,他每个月只能领取不到600元的生活补助。眼看前两个月赚的钱花没了,过年怎么回家,回家如何交代都成了愁事。担心厂方会无限期拖延,王春强于11月初自行去福山区劳动局做了工伤认定。 工厂>> 工伤认定没下来,无法谈赔偿 根据规定,王春强需要让两名以上证人签字,来证明他是在工作期间受伤。“我去找工友签字,谁知对方却说他们不敢签,一直拖到了现在。”王春强说,认定不了就不能做伤残鉴定,没有伤残鉴定既上不了劳动仲裁法庭,也不能在法院起诉中提供有力证据。 对于王春强的说法,烟台新东方冶金有限公司负责后勤的彭女士予以否认。她承认王春强是公司的员工,不过现在工伤认定还未下来,之后会重新给他安排工作。如对方不愿意双方再行协商赔偿问题。 部门>> 协商不成,将由劳动仲裁法庭裁定 随后,记者联系到福山区劳动局负责工伤认定的李科长。李科长说,王春强的工伤认定已经出来了,他们已经于7日递送给了厂方。 “虽然没有证人证明,但只要单位承认他是在工作时受的伤,在上面签了字就行。”李科长说,员工出事后,公司应该30天之内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员工也可以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但这类认定一般是员工自行申请的较多,举证方面也的确存在一些困难。“王春强的工伤认定应该没有问题,下一步就是伤残鉴定,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协商成功,就会由劳动仲裁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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