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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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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仅仅是把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的开始。比条例级别更高且与校车安全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要不要及时作出调整,以及有没有必要针对校车安全推出专门的法律,地方如何结合当地特色推出自己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都需要各级立法部门加以考量。 甘肃正宁校车惨剧发生后,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曾表示,可先推动国务院或部委出台校车管理条例,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全国人大制定可行的校车安全法。 据新华社 学校运营校车 不是主流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认为,从长远来看,校车需要专门的运输公司来管理和运营。 “学校本是一个教育机构,他们在管理和运营校车方面并不是很专业,叫学校运营管理校车不是一个主流。”储朝晖表示,许多西方国家都有专门的校车管理运营部门。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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