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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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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1日讯(通讯员 王俊超 记者 孙芳芳) 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市商务局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活动消除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如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售酒,市民可拨打12312举报。 在前期加强对学校周边酒类经营业户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市商务局还规范了全市未成年人禁售酒标识的内容。其中,芝罘区、莱山区作为核心区,为学校周围1公里内的酒类经营者免费发放未成年人禁售酒类标识牌,发放数量700个,既时刻提醒商家不能向未成年人售酒,又方便了市民的监督。 同时,市商务局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酒类经营者有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请立即拨打烟台商务举报服务电话1231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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