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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全市村卫生室药品将零差价
各级部门将定额补偿乡村医生,保障其收入和养老问题
  • 2011年12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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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补助才能减少乡村医生的流失。 (资料片)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王晓霜) 12月9日滨州市召开的“在全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暨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会议”,明确表示今年年底前,全市村卫生室将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在此基础上,也将进一步完善村医的补偿养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保障村医收入。
  据了解,目前滨州市纳入省统一规划的1287处村卫生室,仅有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的162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仅占12.6%,为了进一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让群众得到切实的实惠,2011年12月31日前,村卫生室所有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且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
  群众得到实惠的同时,对于乡村医生的收入有较大冲击,为了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政府将通过多个渠道对村医进行补偿。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各级将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县区财政对于村医给予人均每月200元—300元不等的补助,各县区平均每月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金额达1237万元。
  会上主要负责人表示,“如果收入过低无法保障生活,那乡村医生肯定没有人愿意干,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分担一部分患者,有利于节省大医院的医疗资源,所以一定要加大对村医的补偿力度。”
  为了保障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将个县区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妥善解决离岗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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