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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补“房款”就不收暖气费
嵩清园小区开发商实行捆绑收费,部分居民仍挨冻
  •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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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金金) 12日,家住西城嵩山路的居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他所在小区开发商房款与暖气费实行捆绑收费。东营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胡先生表示,由于房子建筑面积出现差错,他们已接受了执法局的罚款,而收不上房款就不能办理房产证,实行房款与暖气费捆绑收费是不得已之举。
  12日下午,记者在嵩山路嵩清园小区看到,该小区有新建的三栋楼房,共60余户居民。住在一楼的张先生说,现在开发商对业主实行“违款”和暖气费捆绑收费的形式。记者了解到,张先生所说的“违款”是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之间的差价。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着,房子的面积为92.97平方米,而开发商称其实每户业主的房子多出了7.25平方米,业主只有交上多出的7平方米的房款,才能收取暖气费。多数业主反映,之所以不交多余的房款,是因为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对房屋进行测量,只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让他们很难信服。
  对此,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的开发商,东营市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胡先生表示,实行捆绑收费实属不得已之举,小区房屋面积每户平均多出7平方米,为此,东营市执法局对开发商进行了处罚,处罚通知有明确的房子多出房屋面积的证明,他们也对房屋进行了测量,与业主交房时也多次说明房子的实际面积比原定面积多出7平方米。“交不齐房款我们也没法办理房产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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