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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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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来电说,“我村修建公路,占用了我的承包地,一些条件没有完全谈妥。如果我自行挖路恢复我的耕地,是否会触犯法律?” “小鱼儿”社区公益律师团律师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的孙双双:虽然村级道路不属于《公路法》的调整范围,但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村道的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参照《路政管理规定》执行。按照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如果擅自挖路,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张先生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 朱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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