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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截止到本月31日
未缴费的请抓紧了,缴不上明年没法享受医保
  •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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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夏天) 记者获悉,201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为20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目前缴费期已近结束,尚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到区医保经办机构、各街道(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及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缴纳居民医保费。如未能在12月31日前缴费的,明年将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上年度缴费期断保欠缴的居民在建行缴费时,建行系统会提示没有缴费金额,无法缴纳医保费用。此类人员应先回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工作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后,持工作机构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营业窗口按规定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完成补缴手续。
  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参保或续保,应及时向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可免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2011年9月1日前登记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在今年9月1日到12月31日缴费期内还需继续缴纳2012年度居民医保费。也就是一年里需要缴纳两次医保费,第一次缴纳医保费是保障2011年度的医保待遇,第二次缴费是保障2012年度医保待遇。请家有新生儿的家长特别注意,以免影响子女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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