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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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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董惠)记者从13日召开的城市供水水质保障专题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管理,市政部门制定了《潍坊市城市供水量化考核标准》,对各供水企业进行打分考核。连续三年不达标企业单位,将亮黄牌警告,严重地将依法取缔供水许可。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市政部门制定了《潍坊市城市供水量化考核标准》,并已发放至各县市区。在标准中,记者看到,考核项目涉及行政管理、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非常详细。 各供水企业需按照《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厂区环境建设、改造生产工艺、强化水质检测、及时信息上报、跟踪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发展。 本月中旬,相关部门将组织进行本年度全市城市供水管理量化考核,这是《标准》出台以来,全市供水行业的第一次量化考核。各主管部门、各供水企业要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发现自身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市市政局检查人员要确保严格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客观进行打分评定,对考核中发现的先进做法和问题隐患要认真记录,并在考核后如实向各单位通报。 另外,为进一步促进量化管理开展,从明年起,潍坊将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单位”创建活动。第一年为“达标年”,力争第一年企业达标率要在8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第二年为“提升年”,第三年为“巩固年”。对于三年不达标企业单位依法亮黄牌警告,严重地将依法取缔供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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