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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遭遇蹊跷事
正上班却被告知不要来了
  • 2011年12月15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泳君 武春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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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14日,宋树华与枣庄创新木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今年3月份接到公司有关人员的口头通知,告诉他不用去上班了,如果去上班也不会发工资。
  “以后别来上班了”
  12日,记者见到了原先在枣庄创新木业有限公司工作的职工宋树华。宋树华多年前就已经下岗待业,2008年下半年来到枣庄创新木业有限公司打工,并在2008年10月14日和创新木业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宋树华介绍说:“2011年3月初,上班的时候被公司的工作人员告知以后不用来了,即使来上班,也不会发工资。”
  “当时公司想让我回到原单位转社保关系,当时我没转。”宋树华告诉记者,3月18日他开了一个下岗证明,证明开了但是社保关系没有转来。
“公司没解除合同”
  枣庄创新木业有限公司一名马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公司要求没有转移社保关系的职工统一办理转移,并在2月底的时候进行了统计整理。“3月初,我对他说不用来了是让宋树华回原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公司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是他自己一直没有来。”
  “今年5月,市中区劳动仲裁裁决让公司支付我五月份的工资。”宋树华说。由于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他将创新木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1月18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对市中区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宋树华已上诉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可以协商解决
  记者随后咨询了一位律师,该律师告诉记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案例其中牵涉的社保关系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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