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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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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戚淑军 马云云)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省城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消零”,未就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将成为援助对象。对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企业贷款方面的优惠。 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表示,省外院校济南生源回济未就业特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者,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500元。失业登记后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灵活就业并按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期限最长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贷款。 省城将面向济南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至少建立1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基地)。把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重要载体,提高创业成功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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