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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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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区闫女士问:老公跟前妻离婚后,前妻和孩子的户口一直跟着老公,现在自己的孩子要出生,这样会影响孩子落户吗? 济宁市公安局户籍科回复:不会影响孩子落户口,按照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准许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随母落户不受出生时间限制,若您的户口在外地,孩子可选择随父落户,若您的户口在本市,可选择随母落户。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市中区刘女士问:今年56岁,从未办理过社保,2008年户口从济宁迁至东营。现在想将户口迁回济宁,可以参加城镇居民社保吗? 12333回复:城镇老年居民社会保险针对的是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且未享受任何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鉴于你的情况,户口迁回济宁,至少得在济宁居住一年以上,方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保。 值班记者: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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