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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总会征集贫困大病患者
“康复助医”工程投入60万元,救助标准为每户3000元
  • 2011年12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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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李沙娜 通讯员 杨娜) 15日,记者从东营市慈善总会获悉,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东营市慈善总会决定自12月中旬开始,实施“康复助医”救助工程项目,拟投入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特困群众生活补助,救助标准为每户3000元。
  据了解,活动的救助范围为东营市范围内的大病患者家庭,包括参加东营市慈善总会2011年度“慈心一日捐”捐款活动的单位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符合市慈善总会规定的重大疾病病种,且因该种疾病2011年度医疗费用支出在3万元以上;非市慈善总会规定的重大疾病病种,但2011年度因该种疾病医疗费用支出10万元以上的。而已接受过2011年慈善组织其他项目救助的、已申报市慈善总会2012年度情暖万家活动的和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活动救助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或县区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两份《东营市慈善总会救助申报表》,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原始病历或住院凭证、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及有关票据,以及医疗保险证、低保证、下岗证、贫困证明等。经单位调查了解,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经所在单位或县区慈善总会审核并公示后于2012年1月6日前统一上报东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也可登陆中国·东营政府网http://www.dongying.gov.cn/或咨询各级慈善总会办公室。凡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市慈善总会公示后,由市慈善总会于2月份实施救助金一次性发放。

  □相关链接
2012年度“情暖万家”
工程正式启动

  东营市慈善总会自12月中旬开始,实施“情暖万家”救助工程项目,拟投入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特困群众生活补助,救助标准为每户2000元。
  救助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特困群众,以农村、城镇贫困无业居民、下岗职工大病患者为主,已接受过2011年慈善组织其他项目救助和已申报市慈善总会2012年度康复助医活动的不在本次救助范围内。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或县区慈善总会提出书面申请,还要填写两份《东营市慈善总会救助申报表》,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以及低保证复印件、贫困证明、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等证明,经所在单位或县区慈善总会审核并公示后,于2011年12月23日前统一上报东营市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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