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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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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12月15日讯(记者 林丹丹 通讯员 陈政) 近日,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威海市被授予“山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给予李彬等2名“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突出贡献个人记一等功。 威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山东省政府与威海市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到2010年,威海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1.52万吨和5.56万吨内,在2005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排放1.86万吨和5.89万吨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8%和5.52%。 “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主要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在工程减排上,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6.5万吨/日,截至目前,威海市共有11座万吨以上处理规模的二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二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7万吨/日。重点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威海市13家燃煤电厂中,全部配套了脱硫设施。 在结构减排上,首先关闭小火电机组,关闭了多家小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71MW,超额完成了关停小火电任务。在管理减排上,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染减排设施的管理,威海市共规划实施各类减排项目100多个,两项污染物连续五年实现双下降。到2010年底,威海市COD累计削减率为22.91%,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27.28%,SO2累计削减率为11.57%,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2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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