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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二次使用,以前违法行为未在网上消除
违章记录竟比购车早两年
  • 2011年12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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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8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2009年才买的汽车,竟然会有2007年的违章行驶行为记录,市民李先生最近就遇见了这么一件郁闷的事情,让车辆年审成了难题。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李先生的难题被解决。18日,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说,这是车牌二次使用造成的一些问题,市民如遇同样情况,应及时与事发所在地交警部门联系,如果不行,也可向交警支队寻求帮助。
  16日下午,家住寒亭的李先生瞅着自己的一辆面包车就发愁。他说,车子是在2009年买的,今年12月份就到了年审期限。11月24日,他到车管所办理年审业务,却被告知车子在2007年有违章未处理不能年审。当告知工作人员自己的车子是2009年挂牌后,工作人员才查出,该车牌曾经被一辆本田汽车使用过,当时该车在烟台莱州地域违章被记录。
  李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说潍坊这边无法修改违章记录,需要他跟烟台交警部门联系,可他联系当地警方后,也解决不了问题。事情就这么一直拖着,无法处理。12月9日,他将此事反映给了交警支队交管科,似乎事情一直没有解决。
  16日,得知这一消息后,潍坊市交警支队民警找到了李先生,并带他找到了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民警。经了解,在9日当天下午,交管科了解了李先生的事情后,就已经跟烟台警方取得了联系。由于违章车辆与李先生的车辆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不能够由李先生承担的,随后烟台方面取消了违法记录。
  交管科民警说,这是典型的车牌二次使用造成的“误会”。李先生车子的车牌号以前被另外一辆车使用过,该车在烟台曾有违法行为,数据进入了警方的数据库。后来车牌号由于那辆车报废或过户停止了使用,进入了警方的号牌库,李先生使用时,违法行为的记录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在网上消除,就出现了李先生遇到的难题。
  据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这种情况下,应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负责消除记录,而车辆管辖地的部门并没有这方面权限。因此,如果有市民遇到同样的情况,应及时与事发所在地交警部门联系,如果实在不行,也可向市交警支队反映,民警将帮忙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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