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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出境游的市民注意啦
海关:境外购物超5000元要申报征税
  • 2011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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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20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陈维) 近日,一市民从国外旅游回来,没申报就携带了60条香烟,除了要按货值的10%进行罚款外,还要完成报关纳税手续才能带入境。济宁海关提醒,元旦、春节打算出境旅游市民,要提前了解出入境相关规定,以免携带物品被扣或出境购物超过规定额度,照章纳税。
  元旦、春节将至,一些市民有出境采购年货、礼品计划,济宁海关通关科胡科长建议,市民购买前要弄清出入境时哪些商品该带、带多少。
  “境外购买物品超过5000元人民币,就要申报征税。”胡科长介绍,服装、化妆品等自用物品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予以征税放行;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予以征税放行;携带酒精饮料(12度以上)超过1500毫升、携带香烟超过400支、携带雪茄超过100支或携带烟丝超过500克的,对超过限量但属自用的部分,将予以征税放行。另外,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金进出境限额均为2万元,超过2万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的,要如实向海关申报,办理验核手续。
  除了上述物品,如果出境时携带有电脑、相机、摄像机、名牌包等物品应主动申报。如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将会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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