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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清欠、防欠实行属地管理
农民工向哪讨薪,有指南
  • 2011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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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人在施工中。(资料图) 本报记者 刘守善 摄 
  本报济宁12月20日讯(记者 刘守善) 每到年底,常会出现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这其中又以建设领域的居多。记者20日从济宁市住建委获悉,凡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实行属地管理,即农民工施工所在地的建设局负责清欠工作。住建委各部门也将按照各自分工,协调解决拖欠事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根据市住建委职能设置,行业发展科负责监督检查总承包企业是否使用有资质的劳务队伍、施工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资质年度考核,不准承接新的施工任务。工程建设科颁发施工许可证时负责审查建设单位已竣工或在建工程是否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凡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将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城市建设科负责协调解决市政、园林等公用事业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市政、园林企业,不予办理年度资质考核,不准承接新的施工任务。人事科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造师进行相应处罚。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负责协调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资质年度考核,不准参加新开发项目的投标。市房管局对于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房产项目一律不进行确权等。
住建委已接访140余起讨薪
  本报济宁12月20日讯(记者 刘守善) 截止10月份,济宁市住建委今年共接待农民工讨薪事件140余起,接访群众千余人次,清欠率95%。
  20日,记者从济宁市住建委12319服务热线了解到,近期共有4个农民工拨打电话咨询讨要工资的电话记录,其中,一位在北湖新区工地施工的农民工称,公司用衣服作为工资发给工人,是不是合理,并咨询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在鱼台县清河镇打工的工人称,公司拖欠了工资,想讨要应该去哪?贵州来济宁打工的建筑工人称,自己在洸河路一建筑工地打工,被老板拖欠了工资,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帮忙讨要。一位在金乡县工地开塔吊的市民称,工程5月份已经完工,但一直没有给自己工资。
  记者从市住建委行业发展科得知,今年1至10月份,住建委共接待讨薪农民工140余起,清欠总额达2600万元,同时接到转办、督办案件20余起,回复率达到100%。
□案例点击 劳务公司欠工资 建筑公司先垫付
  本报济宁12月20日讯(记者 刘守善) 济宁市一家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了泗水县的一个项目,并将劳务工程分包给外省的一家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委托给个人施工。农民工的部分工资被拖欠,在劳务公司无法支付劳务款的情况下,该建筑公司先行垫付了90多万余款。
  据介绍,建筑公司中标的泗水县一房地产项目施工任务,将其中两栋楼的劳务工程专项分包给外省的一家劳务公司,并向其支付了劳务工程款。而劳务公司又将其中的钢筋等项目分包给个人施工,并约定工程竣工结算后由劳务公司付清款项。在今年10月份,获得钢筋等项目施工的个人直接向建筑公司催要工程款,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有合同,在工程未竣工时不具备结算条件。
  经过市住建委、市信访局等部门的协调,该建筑公司日前决定,劳务公司应该支付的90余万元款项,由建筑公司垫付,待建筑公司与劳务公司最终结算后,从结算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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