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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零售点明年不得超600家
零售点存货量不超过1500千克,两零售点间距不少于50米
  • 2011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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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宫祥勋) 12日,记者从东营市安监部门获悉,明年东营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超过去年的审批数量600家,零售点货物存量一般不宜超过50箱(件)或者总重量不超过1500千克,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据了解,2012年东营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单位实际审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审批数量600家,其中包括东营区260家,河口区、广饶县各90家,垦利县、利津县各80家。
  另外,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业户要协商签订烟花爆竹回购协议,零售经营业户许可到期后,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各批发经营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购,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大量存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打响” 市民可拨打12350举报违法摊点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宫祥勋) 随着元旦及春节的日益临近,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随之到来。20日,记者从东营市安监部门获悉,安监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还将联合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加大巡查,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或零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可拨打电话12350进行举报。
  据了解,从2011年11月下旬至2012年3月上旬,东营市安监、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禁超量存放和超许可范围经营。
  另外,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及村委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市民如发现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可拨打1235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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