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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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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0日讯(通讯员 吴玉英 陈建水 记者 崔维成) 为加强辖区餐饮环节酒类质量安全管理,19日,薛城区食安委组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区内134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并责令5家问题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此次检查有针对性地对辖区酒吧、歌舞厅、大型餐饮等重点场所、单位进行监管。采取“规范与打击相结合”原则,对辖区餐饮单位酒类产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特别是对洋酒进行全面检查、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 加大对餐饮单位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了酒类产品进货渠道、产品性状、外观、标签等内容,还告知餐饮单位必须将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毁型后,方可销售给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时必须查验收购方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留存复印件,并做好详细记录销售品种、数量等信息。所查单位大部分能够做到采购酒类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实现产地溯源。 执法人员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求其对内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查疏补漏,及时整改。同时采取电视网络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酒危害,开展案例警示,促其知法守法、诚信自律。 此次检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4家,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采购酒类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实现产地溯源,但也发现5家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索证不全或不索证的现象,执法人员对这5家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30余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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