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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公布
德州四集体上“全国文明”榜
  • 2011年12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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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高德刚) 20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记者从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名单中了解到,德州市有临邑临盘镇、德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等四个集体上榜。 
  中央文明委表彰的全国第三批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中,德州获奖的集体分布在“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两项。获得“全国文明村镇”的有临邑县临盘镇和德州经济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簸箕刘村,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有德州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和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次全国共评选出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淄博市首次提名入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并分别被评为地级市测评总分第一名、第五名。青岛市、烟台市在测评中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济南市、东营市、日照市、莱芜市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从2005年以来,已举办三届。它是评价一个地方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最高层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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