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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松绑”社会组织登记
有条件地区慈善组织等可直接登记,无需挂靠主管单位
  • 2011年12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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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组织“壹基金”18日在深圳举办长跑比赛,筹款帮助困难儿童。今年年初,因遇到注册等难题而备受关注的“壹基金”落户深圳,终于解决了“身份证”问题。(资料片)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卫敏丽)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3日表示,各地民政部门要推广广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将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推行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
  李立国在此间举行的全国2012年度民政工作会议上,部署明年民政工作时作出上述表示。据他介绍,全国现有登记社会组织44.9万个、比上年增加4000个。
  记者了解到,2011年,各地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在广东,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将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北京对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海南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和简化登记管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上海确立了分类建设、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山西、辽宁、陕西出台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等。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首次将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列入财政预算。
  明年民政部将推动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协调和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九成民间组织 处于“非法”状态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7月4日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组织将可直接登记。
  此前,社会组织如想登记注册,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很多社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无法登记。
  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据《京华时报》、《法制日报》
“郭美美”调查报告年底前公布 中国红十字会还将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本报讯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23日透露,中国红十字会将在年底前正式公布“郭美美事件”调查报告。
  “要在本年度把问题解决。”赵白鸽在当天召开的媒体恳谈会上说。
  已在红会任职3个月的赵白鸽12月初曾指出,今年红会募集42亿元,其中个人捐款很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郭美美事件”。
  赵白鸽说,对于该网络事件的调查结果,媒体已有披露,即与中国红十字会的人员无关,郭炫富的资产与红会财政投入和捐赠无关。赵白鸽称:“还有一些后续处理,涉及到一些机构,年底会正式公布。” 
  赵白鸽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将改革体制机制,采取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等方式,推进信息公开透明,提升中国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赵白鸽说,社会监督委员会拟邀请有一定社会责任感、有信誉、有思想的公众代表,频度较高地参与中国红十字会的活动,对其募捐、救助等过程予以监督。 
        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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