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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工商用户影响大
平均涨幅0.032元/千瓦时,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 2011年12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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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25日讯(记者 马辉) 记者从济宁市经信委了解到,这个月济宁执行了新的电价标准,影响较大的是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平均涨幅达0.032元/千瓦时,而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本次电价调整,全省仍然分为青岛、日照、德州与菏泽价区四个价区。目前青岛价区电价最高,菏泽价区电价最低。当前济宁位于的第三价区与德州、济南等10个地市处于同一水平,在全省仍处于较低水平。以一般工商业用电1-10kV为例,济宁销售到户电价为0.8024元/千瓦时,比菏泽高,比青岛价区每千瓦时低0.0874元,比日照价区每千瓦时低0.0264元。
  根据调查,本次大工业电价调幅为3.78分/千瓦时,全市大工业用电比重约占55.51%, 其中化肥用电5.1亿千瓦时,用电比重2.62%,此次化肥电价涨幅为5.78分/千瓦时,比大工业多提2分/千瓦时,主要是为了减少电价中的交叉补贴,优化销售电价结构。本次一般工商业电价调幅为3.78分/千瓦时,该类用电比重约占29.58%。大型超市及餐饮企业不断增加,带动了一般工商业售电量的增长。
  本次调价居民生活电价暂不做调整,全市居民用电比重约占12%。随着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政府补贴政策的出台,城乡居民用电连年增长,1-11月居民用电量同比增幅约10.6%。
  本次电价调整影响较大的是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平均涨幅达0.032元/千瓦时;作为供电企业的主要用电客户,本次电价的上涨,将造成工业客户用电成本的增加,但是也将进一步促进工业客户节能降耗,移峰填谷,缓解当前紧张的电力供需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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