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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驾照却多次驾叉车男子操作不当挤死工友
  • 2011年12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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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姜萌 通讯员 王卉) 没考驾照却多次驾驶叉车作业,最终酿惨剧将协助卸货的工友挤压致死。近日,四方法院判处无证驾车男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刘某是青岛一家运输有限公司的职工,经常驾驶叉车作业,但却一直没有考取驾照。去年8月2日10时许,刘某驾驶公司一辆未办理任何手续的丰田牌叉车,从火车上卸载铝合金铸件。在卸件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铝合金铸件发生侧滑,将正在货车车厢上协助卸货的工友于某砸至车下。案发后,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求救。民警赶到现场,将于某送至医院,因抢救无效于某死亡。经相关部门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叉车,疏于观察、操作不当,是造成于某被货物挤压致死的直接原因。
  庭审中,刘某自愿认罪,并承诺赔偿于某的家人15万元。于某的家人愿意对刘某予以谅解。四方法院认为,刘某违反国家对特种车辆的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无证驾驶无手续的叉车作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但刘某在案发后能自首,可减轻处罚。最终,刘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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