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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老乡的活,被坑苦了
□出于信任,一农民工承包老乡的工程没签合同□没料想,干了半年多,老乡拖欠约14万不承认
  • 2011年12月27日  作者: 本报记者 崔如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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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末,往往是投诉拖欠工程款的高发期。近日,老家潍坊临朐的曾先生向本报反映,其接包同乡李某承包的菏泽曹县一企业厂房部分工程建设,而由于之前没有签合同,导致如今工程款被拖欠,如何维权成了难题。
活干了半年多
被拖欠14万

  原来,今年5月份,曾先生来到菏泽曹县,参与当地一家企业厂房工程建设。他告诉记者,其老乡李某承包了该企业部分工程建设,经熟人介绍,李某又将工程分包给他。他便从临朐老家找来7名工人,又在当地找了一些工人安装厂房。
  “没想到,干了活却拿不到钱!”曾先生说,他认为李某是老乡,看上去忠厚老实,在工程承接时没有签合同。曾先生还提到,他干接包工程已有五六年,从未与对方签过合同,“不过,只要到约定发钱时,不给钱工人便会停工”,这样一来对方为保证工期便会把钱如数发放。但此次因同乡关系,而李某不断许诺,“钱过两天就发,过两天就发”,期间也发过钱,这样以来他和工人没有停工,也没要求李某打欠条。“按工程量计算,现在李某共拖欠我们约14万元。”曾先生说。
  “建材供应不足,工程一直干干停停,挣不到钱,我和工人便回了家。”曾先生说,其间工人不断找他索要工钱,他只好多次往返潍坊和菏泽,“到后来李某干脆不承认欠钱。”曾先生无奈地说,现在他既见不到李某也联系不上李某,“打电话不接,去了也见不到人”。
农民工
应注意证据保存

  26日,作为企业厂房建设承包方之一、将工程分包给曾先生的李某告诉记者,他并不拖欠曾先生工程款,已经把钱给了曾先生。随后,以工作忙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企业工程现场负责人谢某称,厂方把应付工程款给了李某,并称工人反映拖欠工资一事为“胡说八道”之后,中止了与记者的通话。
  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金瑞律师认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维权难的原因在于农民工外出务工,多是“亲戚带亲戚,老乡带老乡”,往往碍于情面不签合同协议,最终导致工资被拖欠后,由于没有证据难以维权。
  他建议,农民工朋友应抛开情面,“亲兄弟明算账”,一开始就签订合同,按《工资条列》的有关规定,工资应每月一结并发放现金,即使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也应要求对方打欠条保存证据,以便在工资被拖欠时维权。类似曾先生在工资被拖欠又没有证据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和工人一块到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建设局等部门反映并带监察人员到施工现场指认等,以确定劳动事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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