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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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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 晴雨 我一直认为,婚姻生活中的“七年之痒”都发生在新婚青年男女当中。不料,我作为花甲之年的再婚者,2011年却遭遇了“七年之痒”——和我共同生活了七年之久的那个“她”,于2011年夏悄然离我而去。 后来我从别人口中得知,经别人介绍,她又做了另一个人的老伴。那男的不但退休工资高,而且有楼房。看来她的晚年在物质生活方面的幸福比跟着我有保障得多。事已至此,我只能怨自己没本事,怨自己命苦,也只能用这句话劝慰自己——“该是自己的,撵也撵不走;不该是自己的,求也求不来。”人生多无奈,一切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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