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年12月30日
作者:
-
【PDF版】
|
|
| 2011年3月22日A10版 |
|
2011年3月18日上午,平原县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在县委招待所举行。140套共有产权房向廉租房申请户销售,他们只需支付60%的房款即可购得80%的产权,剩余20%产权为政府所有。据了解,这种形式在我省尚属首例。 据了解,140套共有产权房,一层的售价为每平米1450元,二、三层1800元,四层1650元,五层1400元,大约是市场价的一半。
点评: 拥有一套住房让很多市民魂牵梦绕,希望此举能带给市民心理上的愉悦。并且平原县也按照租售自愿原则,让被保障户能租则租、能买则买,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各种需求。 本报记者 牟张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