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部通过空气质量新标准,发布后分批实施
空气标准增设PM2.5浓度限值
  • 2012年01月01日  作者:
  • 【PDF版】
  浮尘天气中市民掩鼻而行。(资料片)
  本报讯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011年12月30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的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
  会议认为,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向复合型转变,区域性大气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不断加重,一些城市经常出现长时间灰霾天气,空气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了严重威胁,同时,发布的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主观感受存在差异。
  2009年9月,环境保护部通过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2011年8月,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的汇报,审议了修订思路。又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11月分别两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经过讨论,原则同意修订后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较,修订后的标准草案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铅和苯并[a]芘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明确了标准实施时间。规定新标准发布后分期分批予以实施。
  会议决定,请编制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抓紧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后尽快发布。 
         据中新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