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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市国税税收优惠143亿元
  • 2012年01月0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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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日讯(记者 李园园) 1日,记者从烟台市国税局获悉,2011年烟台市国税系统累计完成全口径税收444.37亿元,剔除海关代征后,国内税收完成246.39亿,同比增长17.93%。
  增值税占国内税收的比重由2010年的62.87%下降为60%;企业所得税由25.93%上升为29.85%,这表明全市企业经济效益有了进一步提升。
  全年市国税局共兑现税收优惠143亿元,其中出口退免税92.2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0.2亿元、各项税收减免17.2亿元。据统计,共有3.8万户个体业户享受到增值税免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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