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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摊点太“亲密”将被取缔
安监部门规定200米内只能有一家经营摊点
  • 2012年01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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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月3日讯(记者 李倩) 春节临近,烟花产销进入旺季。为了避免鞭炮摊点相距太近发生危险,安监部门发布紧急通知,限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摊点距离要保持200米以上,此外,申请的摊点位于商住混合楼的,也将禁止其销售烟花爆竹。
  根据相关规定,任城区最早的烟花爆竹临售点销售时间是1月8日,其余的销售点也于1月18日、19日陆续开售。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旺季即将来临,安监部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得超过50箱,摊位之间的距离要保持50米以上,城市“限放区”内须保持200米以上。同时,商住混合楼将严禁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此外,销售现场抽烟、试放的行为也将制止。
  济宁市安监局任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日将对申报的摊点进行集中复核,金城、仙营部分密度大的摊点可能会因为过于“亲密”而被取缔。
  同时,安监部门继续加强批发企业的监管,禁止经营单支装药40g及以上的烟花,以及装药量黑火药8克以上、烟火药2克以上大爆竹、结编大爆竹、各种礼花弹、小礼花类。同时,逐步退出单筒内径38毫米以上产品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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