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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户小微企业免交发票工本费
  • 2012年01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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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4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焦娜) 4日,记者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岛城18万户小型微型企业免交税务发票工本费。 
  据了解,这是青岛市国税局继减免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以及大幅上调增值税起征点、免征九成以上个体业户增值税后,又新实行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税务发票工本费的举措,将惠及青岛市近18万户纳税人,占购票户数的99%。 
  另悉,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国税部门监制的手工版普通发票将停用,纳税人可以开具网络发票、税控收款机发票、定额发票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国税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2011年12月31日以后开具的国税部门监制的手工版普通发票属于作废发票,不得列支,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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