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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去年突破1.5亿
主要用于低保和城市公交等补贴
  • 2012年01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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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4日讯(记者 崔维成 通讯员 钟昕) 4日,记者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2011年枣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突破1.5亿元,已经使用9300余万元,主要用于提高低保补贴和城市公交补贴等项目。
  据枣庄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枣庄市全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突破1.5亿元大关,创历史最高水平,截至目前,已经使用9300余万元。据了解,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提高低保补贴标准和追加一次性价格补贴以及加大对粮油储备、居民采暖供热、城市公交等项目的补贴,充分发挥了其平抑市场物价、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扶持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物价部门还加大清欠力度,在价格调节基金使用额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对一些拒交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单位采取措施,依法制止其停交行为。
  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97起,实施经济制裁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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