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济南1月5日讯(记者 刘红杰 通讯员 王海红 丁圣伟)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1年,省财政共筹集资金8458万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各类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林业贷款项目给予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信贷的撬动作用,有效增加林业发展资金供给,促进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各市组织申报、省里下达计划、各地落实贷款、财政据实贴息”的程序进行,年贴息率为3%,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2011年,我省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共撬动银行贷款28.4亿元,支持各类林业经济实体发展项目166个,扶持林农小额贷款项目2200个,新增造林面积69.48万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