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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准备撤出,居民又喜又忧
小区业委会还未成立,大家担心物业撤出后出现管理真空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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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陈伟) 天桥区明园新区的博恩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和停车费,引起业主们的不满,本报5日就此事进行了报道。尽管之前业主和物业进行了谈判,但是始终未能达成一致。5日,物业已在小区内贴出通知,表示要在1月10日撤出小区。“小区业委会还未成立,物业撤出后,小区出现管理真空,我们咋办?”
  看到博恩物业贴出的撤出通知,业主赵先生很高兴。他告诉记者,他在这里住了8年,眼睁睁看着小区环境越来越差。原来小区里的绿化非常多,居民楼前全都是绿化带,在小区幼儿园南侧还有上百平方米的花园,业主们经常去花园散步。“可是现在绿化带不见了,花园没有了。博恩物业从2010年年底就以停车位不足为借口,将楼前的绿化带改成了停车位,并收取80元的停车费。花园也被清理了,成了停车场,小区里的垃圾清理一直不及时,对物业的服务业主们都不认可。”
  赵先生说,面对业主的质疑,博恩物业反而在2011年底贴出通知,要提高物业费和停车费,这让居民们再也难以接受,于是居民们联合起来和物业谈判。业主代表于女士介绍说,业主的要求其实很简单,物业费可以提高,但是必须明确物业服务标准。只要物业按服务标准做到了,业主们会一分不少地交纳物业费,“但是物业一直没表态,我们未能达成一致。”
  博恩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们应该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再来和物业谈判。“由于管理成本高,提高物业费也是无奈之举,既然业主们都不支持,我们只好选择撤出了。”
  尽管业主们的努力有了结果,但是物业撤出后,小区谁来管理?于女士说,尽管业主已经从每栋楼选出一至两名居民代表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委员会,但等各种手续审批下来,至少需要3—6个月时间。400多户业主的小区,如果物业走了,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如果出现管理真空,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我们希望居委会能够介入,帮我们渡过难关。”
  对此,明园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务之急是小区要尽快选出自己的业主代表和物业进行交接,包括水费、电费、相关设施等,“然后将账目公开,让业主心里有个明白账。至于下一步居民是自治还是聘请新物业,这要业主代表大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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