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
-
【PDF版】
|
|
|
本报1月5日讯(通讯员 刘波 记者 赵壁) 4日下午,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重庆中路与金水路路口设点查车,查获一辆占用公交车道的私家车,该车司机是一名拄着双拐的残疾人,因无证驾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5日,李沧交警正在办理相关拘留审批手续。 4日下午,在重庆中路与金水路路口,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两厢银色小轿车在公交车专用车道上行驶,违法占用公交车道,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驾驶人出示证件时,只出示了行驶证和身份证,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当即对该驾驶人进行网上信息查询,发现司机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车辆。 民警了解到,李某是一名残疾人,平时拄着双拐行走,没有经过系统的驾驶技术培训。为保障李某的人身安全,民警对车辆进行了拖移,同时按照《道路交通法》第99条处罚依据,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处罚。李某对自己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5日,记者从李沧交警部门了解到,他们正在办理对李某进行拘留的相关审批手续,按照规定李某将被拘留,但李某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拘留条件还不确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据了解,符合一定条件的残疾人也可以通过驾考获得残疾人C5驾照。青岛市残联组织维权处副处长徐乃民告诉记者,自2010年8月5日,青岛首批9名残疾人取得C5驾照以来,至今青岛市共有200名残疾人取得驾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