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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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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5日讯(记者 张杰 通讯员 杨志衍) 为增加使用面积,重庆南路108号的4户居民把一楼网点房上面公共阳台封闭起来,用彩钢瓦搭建起违法房,5日上午,四方城管部门将其拆除。 5日上午8点30分,四方城管行政执法局六中队的执法人员组织施工人员,携带专业工具,先后对重庆南路108号4户居民占用公共场地乱搭建的违法彩钢房进行了清理拆除。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4户居民以遮风挡雨为借口,在各家窗户的阳台围挡墙之间1.2米宽的空地上,借用阳台围挡墙的便利条件,用彩钢瓦分别搭建起了4处7到16平方米不等的违法房,有效地增加了实际使用面积,但给3楼上的邻居带来了安全隐患,3楼的不少居民安装了防盗网。 记者从执法部门了解到,前期,四方区城管执法局六中队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给4户居民送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但是这4户居民并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其中一户居民姜某反映,他的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卖得来的,违法房是前户主所盖,认为拍卖时该处违法房也算了面积,是花了钱的。另一户居民陈某称他所盖的违法房用来养信鸽,而且是四方区信鸽协会会员,违法房拆除后信鸽将无处安置。 经过与当事人反复沟通,4位居民终于同意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拆除各自搭建的违法建筑。5日上午,这4处违法建筑被执法部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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