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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年底扎堆提公积金
有关人士:如果不是急用,请尽量避开这个时段
  • 2012年01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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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月5日讯(记者 冯砚农) 5日,市民张先生前往位于新威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备提取公积金还贷款,到了大厅才发现办理提取业务的市民占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记者了解到,临近年底,各类公积金办理业务特别是提取业务也达到了高峰。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如果不着急可以适当避开这个时间段。 
  张先生到达公积金管理大厅是上午十点多,等他取到号,发现前面已经有29个人在等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张先生拿到的号码是109号。工作人员于女士告诉记者,上班两个小时几个窗口已经办理了近100个提取业务。“提取业务比平日多出了几倍。”于女士说,年前之所以出现“扎堆”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主要基于市民的生活习惯。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大多是用于还贷,还贷人习惯一年提取一次,每到年末年初,提取公积金还贷都会出现小高峰。另外,时近年底,也是跳槽高峰,有些职工离职前也会前去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据于女士介绍,提取公积金基本上平时可以随到随办。市民只需要带好相关证件就可以去办理提取业务了。如果用于还贷,每次提取间隔应达到12个月;贷款结清后半年内可凭银行还款证明再提取一次。“如果不急于用钱,可以避开年底高峰期。” 
  另外,除了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职工有下列11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以上的;离休、退休的;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回乡,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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