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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商店违法存放烟花爆竹
150多万头鞭炮、165个烟花被收缴
  • 2012年01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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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处烟花爆竹现场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孟翔鲲 岳峰) 6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组织警力赶至安居街道一处商店,捣毁一储存烟火爆竹黑窝点,现场搜出150多万头鞭炮及165个烟花,并全部予以收缴。
  6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跟随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安居派出所民警,一起来到安居街道一临街商店,依法对这个商店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这些爆竹分三处堆放在简易仓库里,和牛奶、方便面等食品混装储存,一挂1万头的鞭炮甚至直接放到了床铺上。在储存鞭炮的仓库里,放着一个煤气灶炉子,仓库一门之隔,一个蜂窝煤炉子正在燃烧。
  民警询问是否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时,店主表示正在办理,随后民警依法对商店里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理。就在民警对搬出店外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时,在仓库内检查的民警在角落又发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当天下午3点,民警才将违禁烟花爆竹全部清理完毕,共清理烟花165个、鞭炮150多万头,民警请来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分两趟才将这些烟花爆竹运走,并将进行集中销毁。
  “非常危险,没想到这个窝点储存如此多的烟花爆竹,一旦发生爆炸,将殃及周围的民房,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吕坤香在现场告诉记者,这些烟花爆竹绝大部分都是假冒伪劣产品,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而且威力巨大,“这样一箱鞭炮,其炸药含量至少在1公斤以上。”吕坤香表示,即使取得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也不允许储存如此多的鞭炮,“按照规定,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其储存量不能超过35箱,而且必须有专门的仓库以及储存条件等详细规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介绍,这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是按照济宁市公安局的部署,从2011年10月18日开始至2012年3月5日结束,公安机关将对重点乡镇、村庄、社区、人员和建筑房屋进行反复检查,全面排查到位,特别把出租房屋、闲置院落、村边房、集贸市场等作为重中之重,反复进行清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作坊和窝点,坚决取缔,依法打击,防止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共安全。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居民群众,非法制贩、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属违法行为,对自身及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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