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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忘要发票维权难 |
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乘客应养成要出租车发票的习惯 | |
- 2012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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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吕增霞 通讯员 王杰) 很多市民乘坐出租车时,往往等不及机打发票,就匆匆下车,殊不知这样的习惯有时会给市民带来不便。1月2日下午,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 1月2日下午5点左右,市民李先生从西城胜利广场附近乘坐出租车,到石油大学北门附近下车。由于着急赴宴,将小手包粗心地落在了车上,里面有现金4、5百元。5点半左右,李先生才想起身边的手包,但是没有索要发票,只好拨打了交通局的热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帮李先生联系了4家出租汽车公司并且发出通知。但当时正值驾驶员白黑班交接班的时间,而且手包有可能被后来上车的乘客捡走,最重要的是李先生没有索要发票,所以寻找特别困难,最终没有找到。 据了解,机打发票上印有乘客乘坐出租车的日期、上车时间、下车时间、单价、里程、等候时间、金额等详细信息,不仅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还能成为日后乘客维权的证据。但是大多数乘客认为“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大约要过一会儿才能从里面缓慢地打出发票来,本来拿着发票就没什么用,还要等一段时间,很麻烦”,交通运输部门建议乘客要养成索要发票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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