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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业主,不妨多些换位思考
  • 2012年01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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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晓闻
  随着住宅小区化,物业管理行业日渐壮大,但是,在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却不时发生一些矛盾。在一些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似乎有解不开的结,抱怨、摩擦、纠纷不时出现(本报1月9日A10版曾报道)。
  业主常常认为物业是万能的,而物业则认为业主把自己当成了“筐”,什么问题都往里“装”。物业、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可又似乎是天生的冤家,水火难容。殊不知,物业也有许多难言的苦衷,业主也有各种无处诉的烦恼。同在一个小区,物业和业主并非不能和谐共处,为何不能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点相互理解呢?
  其实,物业与业主之间原本是相互依存的,偶尔出现摩擦尚属正常,经常性的矛盾分歧就不应该有了。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的综合活动,又是一项新兴的行业,在管理过程当中难免出现疏忽和分工不当,而业主遇到的问题多琐碎、不易协调,却又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于是,每每出现问题,双方便往往开始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近年来,物业公司随意占有停车费、户外广告费,以及物业费过高、物业服务质量较低等问题,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要处理好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其实也没那么难,主动加强沟通和交流是第一步。对于物业管理,目前的配套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真正出现矛盾时,协调沟通就显得特别重要。这不仅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也是取得彼此间信任、和睦共处的需要。有了和谐共融的氛围,更能促使物业管理方面提高服务质量、自觉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也能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同度,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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