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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标志旧貌换“新颜”市民购买年货时需甄别
  • 2012年01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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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李楠楠) 临近春节,不少细心的市民在购买年货的时候发现有些食品外包装上的QS标志有两种模式,有些写的是“QS质量安全”,有些却是“QS生产许可”,到底哪个更安全? 
  9日,记者对市区多家超市进行了走访。在市区南大街多数的大中型商场、超市里,货架上的各类酱油、方便面、饼干等食品外包装上的标志都为“QS生产许可”;而在路边以及社区里的个别小超市或商铺里,不少食品包装上仍有“QS质量安全”的字样,生产日期标注多为2011年12月份之前。 
  据烟台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自2010年6月起,国家质检总局将QS标志中的“质量安全”变更为“生产许可”,原来印制旧版标志的包装袋,在18个月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启用新标志至2011年12月1日,过渡期结束,旧版标志要全部停用。
  原“QS”是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的缩写,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的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而更换后的QS标志将质量安全中文字样改为了生产许可,即新版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 
  据了解,新规定对食品标志内容规定得更详细,除了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注联系方式。烟台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食品强制检验加贴QS标志后才能进入市场。商品加贴QS标志,代表着该产品经过了国家的批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食用。在购买食品时,尽量选择带有新版QS标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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